長江商報消息 穆女士:某公司老闆蕭某到我弟弟的公司購買了大量石材,但總以房地產公司延遲付款為由拖欠貨款,目前已有幾百萬元。蕭某有幾套別墅,並非沒錢給,我弟弟急用錢,於是就找人把他帶到了酒店,不讓他離開,要求他想辦法付款。蕭某的老婆報警後,我弟弟等人被警方刑事拘留,但他們關人沒超過24小時,請問這可能涉嫌犯罪嗎?
  律師解答:可能。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可構成非法拘禁罪。而相關司法解釋只是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應予立案,但你弟弟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能適用該規定。
  以上解答由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提供法律支持,更多解答可登錄85717171.cn,或撥打本報新聞熱線027-87666666。  (原標題:限制債務人人身自由不到24小時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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