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裴艷)1月9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按自治區政辦轉發人社廳等部門的《關於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區將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及其編製內工作人員和相關離退休人員中,治理“吃空餉”問題。
   自治區公務員局相關人士介紹,機關事業單位隱瞞事實、虛報人員編製或實有人數套取財政資金的,屬單位“吃空餉”。個人“吃空餉”包括: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而未實際到崗,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因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等,按規定應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但仍在原單位領工資、補貼津貼的;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工資、津貼補貼的;已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工資、補貼津貼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應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標準領工資、津貼補貼及其他違紀違規領工資、津貼補貼的。
   在集中治理中,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將填寫相關登記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連同本單位截至去年底前所有財政供養人員花名冊、工資底冊等資料,報同級集中治理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在1月25日前完成“吃空餉”治理任務。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編辦、人社廳、財政廳、審計廳將組成督查組,全面查驗治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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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空餉”資金將追繳上繳財政
   本報訊(記者裴艷)1月9日記者獲悉,在此次集中治理中,我區將追繳“吃空餉”資金,上繳同級財政。
   據介紹,對占編“吃空餉”的單位,機構編製部門將核減相應編製,財政部門將核減相應預算和經費。對造成“吃空餉”問題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和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將被移交司法機關。審計部門將負責追繳“吃空餉”資金的審計工作。
   對“吃空餉”人員,我區將依據不同情形進行處理。對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未實際到崗的,將予以清退;對應終止人事關係的,將按規作出人事決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將核銷工資關係;對工資和津貼補貼處理未到位的,將按政策及時處理;對利用職權讓親屬或他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的領導幹部,將依法處理。
   此外,對調出機關事業單位卻仍在原單位領工資、津貼補貼的人員,我區將按規定糾正;對雖未在原單位領工資、津貼補貼但按規應終止人事關係的人員,及已達到退休年齡未按規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將儘快辦理人事關係終止或退休手續。  (原標題:全區治理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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